一、学校简介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平果附属实验中学是一所经百色市教育局批准设立,面向百色招生的全日制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规划用地211亩,环境优美,静谧舒适。现有教学楼面积21651.4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2077.11平方米。基础硬件设施齐全,有图书馆、运动场、计算机室、形体室、音乐室、画室、物化生实验室、心理咨询室等教学资源,为师生提供了一个条件优越、舒适幽雅的学习工作环境。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拥有一支“乐为人师、爱生善教”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本科率达100%。
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学校根据高中阶段教育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加强学校建设,秉持“创设优质的教育环境,从学生发展需求出发,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坚持“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基、美育为要、劳育为荣、多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和“合格+特色”“素质+特长”的办学思路,力求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目前,我校已成功签约平果第二大学城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规划用地约133亩,建成后招收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3000人以上。
二、师资队伍
我校所有教师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拥有一支以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作风踏实的教师队伍,设置适应高考要求的教学教研体系,强化高考训练。
三、高中课程及招生计划
报读须知:
(1)交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8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户号页、户主页、本人页),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建档立卡生证明材料,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入学后、学校统一校服,费用自理。报读学生污染发、烫发、纹身、吸烟等不良陋习。
四、特长生课程设置
除主修数学、语文、 英语、 政治、地理、历史、化学、物理、生物等课程外,还分别主修如下课程:
1.美术特长班:素描、速写、色彩、设计;
2.声乐特长班:声乐、乐理、视唱、听音、鉴赏、普通话正音、形体、化妆、表演等;
3.舞蹈特长班:民间舞、芭蕾基训、古典舞身韵、技术技4、毯功、舞蹈鉴赏、化妆造型、即兴编导、基础乐理等;
4.体育特长班: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田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等。
5.主要课程:普通话语音、发声训练、播音技巧、即兴演讲与评论、新闻评论、节目主持艺术、文学作品朗诵、新闻播音、电视节目主持等。
五、学杂费收费标准
(一)普通高中类学费按9300元/学期收取;
1.成绩达到A+的,奖励助学金9300元抵学费9300元,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并每月补助生活费500元(资助10个月生活补贴500元/月);
2.成绩达到A的,奖励助学金9300元抵学费9300元,免住宿费,免教材费;
3.成绩达到B+的,奖励助学金3000元抵学费3000元,还需交6300元/学期;
4.成绩达到B的,奖励助学金2500元抵学费2500元,还需交6800元/学期;
5.成绩达到C+的,奖励助学金1500元抵学费1500元,还需交7800元/学期;
6.成绩达到C的,奖励助学金1000元抵学费1000元,还需交8300元/学期;
7.报就读艺术类、体育类的学生的学费按成绩等级的标准上加收700元/学期。
(二)住宿费1000元/学期(配有空调、洗衣机、柜子、冷热水)。
六、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脱贫、2016年及以后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
一等为每生每年35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
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脱贫、2016年及以后脱贫户)及非建档立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
(2)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免除的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课本费指“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课教材和限定选项修课教材”)和住宿费。公办学校不得再向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收取这三项费用,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这三项费用补助标准的,可以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按以下标准核定: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按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学校两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
非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按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学校两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元。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拨付到项目高中学校,用于补贴项目学校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学校按规定用途包干使用。
(三)普通高中免学费
(1)资助对象
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
(2)资助标准
1.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540元,普通高中360元。
2.其他市、县(市、区)的库区移民子女: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590元,普通高中395元。其中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其学费收费标准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收费标准高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其差额部分可由学校继续向学生收取。
六、食宿条件
(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宽敞明亮,结合学生营养需求合理搭配膳食,品种多样,口味符合大众需求,干净卫生。
(二)住宿条件
学校建有标准现代化学生公寓,标准8人间,带独立卫生间、超大阳台,空调、风扇、洗衣机、热水器、储物柜等一应俱全;宿舍楼下设置球场,闲暇之余可下楼运动,方便快捷。
七、联系我们